◎ 高雄縣(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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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【承租人須年滿20歲】【承租人駕照須持滿一年以上】請本人親自到本店選擇所喜愛的車種,決定車種再給付訂金,完成訂車手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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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外縣市地區 |
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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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租用天數和所需車種,以轉帳或匯款方式繳納訂金。 |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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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完畢,再以電話確認,以完成訂車手續。 |
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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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【承租人須年滿20崴】【承租人駕照須滿一年以上】傳真資料上務必留上聯絡人姓名、電話(手機)、取車日期、使用天數和使用車種。 |
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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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間聯絡電話:(07)-5859333
行動電話:0970-801-717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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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ATM轉帳或到金融機構轉帳至清泉崗指定的帳號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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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帳號:中國信託 565540-327490 ATM轉帳代號:8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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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戶名:梁曜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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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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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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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電預約之客戶需付為訂車機車500元、轎車1000元之訂金。 |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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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車時請攜帶匯款收據做為憑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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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若您仍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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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您於白天時間08:30至2100來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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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 ID:@07-5859333 加入LINE搜尋清泉崗租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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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單 (退車) 規定: |
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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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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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訂取車日當天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1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2-3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4-6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7-9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10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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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條例:
上述條文遇連續假期及假日期間不適用。訂金不予退還。
於預訂取車日前10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。
如需取消預訂請於10日前(不含取車當天)通知本公司,完成全額訂金退款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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